2019年1月1日,我國首部電子商務法—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》(以下簡稱《電商法》)將正式實施。屆時游走在“灰色地帶”的微商、代購行業將不再是法外之地。
筆者認為,近幾年迅速壯大起來的微商、代購是貫徹電商法的難題之一,也是推出電商法的意義之一。有數據顯示,2014年至2017年,我國微商從業人數從752萬人增至2018萬人。
微商、代購為什么需要監管?首先,微商、代購未實施實名制;其次,銷售產品真假無法確認;最后,由于準入門檻低、無實體店、無營業執照、無人監管,一旦發生消費糾紛,有些商家直接采取刪除好友、拉入黑名單、更換賬號等行為來逃避法律責任,對此消費者投訴無門,陷入維權困境。
對此,對于代購,《電商法》要求代購行業要取得必須的營業執照,而且代購國家的營業執照也要有,有相應資質才能采購相應商品,繳納相應稅收。也就是說,以后代購的營業范圍是有限制的。對于代購的商家來說,法律允許銷售的商品,營業執照允許范圍內的商品才是合法的經營,否則將會遭到嚴懲。
對于微商以及直播博主等銷售產品的行為,《電商法》規定,利用微信朋友圈、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、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統一劃分為電子商務經營者,買賣自由的前提是要有相應資質,不再是朋友圈隨意的“刷臉銷售”或者播主們的“粉絲銷售”,銷售產品要有相應資質和保障。
需要指出的是,除受到嚴格監管外,微商、代購一旦違規,將面臨最高200萬罰款的處罰。
沒有規矩,不成方圓。可以預見,納入監管的微商、代購行業將告別“野蠻生長”,步入合法合規的發展軌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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